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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中国“辱母杀人”案是怎样判决的?不仅被皇帝免罪还被邀请做官(二十四孝中董黯孝母的故事)!

来源: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  作者:刑事辩护  时间:2017-03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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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刑事律师导读】董黯为母报仇而杀人的案子,是列入二十四孝的故事,历来作为道德典型被官方和民间传颂。当时是东汉年间,封建时代,帝皇统治,是标准的人治社会,杀人偿命也是法律明文规定,但是汉和帝没有机械的运用法律,而是从人之常情出发,做了一个圆满的解决。时隔两千年,于欢和董黯,两个相似的行为,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结果。


    【原文】

董黯,字叔达,一字孝治,生后汉时。家贫少孤,事母尽孝,采薪供养,甘果美味,奔献于母,母甚肥悦。比舍有王寄者,富而不孝。二母各言其子,寄闻而衔之,伺孝子出,苦辱其母。黯恐贻母忧,默而不言。母既葬,斩寄首以祭母墓,自囚以告有司和帝释其罪,召为郎中,不就,以寿终。

黯母尝寝疾,喜饮大隐溪水,不以时得。于是筑室溪旁,以便日汲,厥(晕厥)疾用瘳(治愈)。溪在县南一舍,故以慈名溪,又以溪名县。

 

(光绪慈溪县志卷二十四列传一一)


 【翻译】


  董黯,字叔达,西汉大儒董仲舒的六世孙,他自幼丧父,砍柴为生,与母亲黄氏相依为命。有个邻居叫王寄,富而不孝。有一次,王寄的母亲见了黄氏说:“我家境比你好,身体却不如你,为什么?”黄氏回答:“虽然家贫,但儿子待我很好,心情愉快,身体自然就好了。”王母听了,回家责骂儿子,她希望儿子以董黯为榜样做一个孝子。没想到王寄非但没有听进去,反而怀恨在心,有一天趁董黯不在家,他把黄氏打成了重伤。董黯知道后,跪在母亲床前痛哭:“儿子不孝,让母亲遭此大罪”。黄氏说:“不怪你,是我自己失言造成的。”不久,黄氏含恨去世。董黯悲愤交加,他想立即报仇,但想到王母只有王寄这一个儿子,如果现在就杀死王寄,也等于要了王母的性命,他于心不忍。他给母亲守墓,想着报仇的事,睡觉也枕着斧头。他日夜痛哭,以至于泪积成潭,树上的乌鸦也被他的哭声感动,伴他哀鸣不止。
  终于等到王母去世,董黯砍下王寄的脑袋,祭于母亲墓前,他写下《歼仇告母文》:“人子酬德,孝为至先。鞠我育我,诚然信然。父母之仇,不共戴天。今已杀寄,祭于墓前。昔仇已报,更无后冤。”随即去官府自首。官府“大其复仇,义其锡类,而杀人者死,国有常宪,持两不能决”,只好上报朝廷。汉和帝听说了董黯报仇这件事,觉得他孝心可嘉,便下令免去他的杀人罪,并要他出来做官。董黯没有应诏,他愿意终老山林,活了八十岁。
  当初,黄氏得了一种难治的病,她想喝大隐溪的水,因为大隐是她的故乡。那时董黯母子住在慈湖以北的阚山脚下,距离大隐有三十里路。董黯经常早出晚归,去大隐挑水给母亲喝,后来又干脆把母亲接到大隐溪边居住。终于黄氏的病好了,他们又返回慈城。有一天,董黯正在劳动,院子里忽然泉涌成渠,那泉水的味道丝毫不逊色于大隐溪的水。乡里人都说董黯孝感天地,董黯却说:“是吾母之慈所感也”,于是将这条渠水取名“慈溪”。到了唐开元年间,县令房琯把句章县治从城山渡迁到慈城浮碧山,他望着不远处阚山脚下的那一条“慈溪”,决定将“句章县”改名为“慈溪县”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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